变卖公告
延吉市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5年1月17日10:00时起至2025年3月18日10:0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依法进行公开变卖(法院账户名:延吉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433/01),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位于延吉市天池路161号(韩信公寓103栋)1单元202房屋,权证号码120813号,单元号222401005009GB00051F00010009,建筑面积为163.32㎡,用途为住宅,房屋总层数5层,所在层数为2层,房屋建筑年份为1993年1月1日,朝向南,混合结构。外墙为防水涂料,入户防盗门,塑钢窗,室内格局为四室一厅一厨二卫,实木门,地面铺地板胶,地暖,天燃气。土地性质为划拨,土地分摊面积为32.39954409平方米。
四至:东临韩信胡同,西临长河街,南临天池路,北临临海路。
评估价格总计648,380.00元,变卖保留价为第二次拍卖流拍价363,092.80元,保证金:4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本院已委托吉林省天池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房屋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吉林省天池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安排,拍卖辅助机构联系方式:0433-2222559。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所欠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物业维修基金、土地出让金等各种费用)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最终结果以竞买人自行查询为准。
房屋欠费情况:据延吉市供热公司提供,该标的自2016年至2024.7.17日止,欠缴取暖费共计约38200元,违约金约11500元。以上欠费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划拨土地转为出让用地的使用权出让金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水、电费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最终结果以竞买人自行查询为准。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土地租赁费等欠费都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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