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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托克逊县龙泉煤矿危废库房项目等3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 2024-06-2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托关于托克逊县龙泉煤矿危废库房项目等3个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627日-202471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5-8665828

传 ⠂ 真:0996-8665100

通讯地址:吐鲁番市示范区月光湖路66号(邮编838000)

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

2024627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托克逊县龙泉煤矿危废库房项目

哈密市永嵘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托克逊分公司

吐鲁番地区托克逊县克尔碱矿区

深圳市立恒环境技术评估有限公司

托克逊县龙泉煤矿危废库房项目位于吐鲁番地区托克逊县克尔碱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8°827.945,北纬43°719.841)。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危废暂存间;共15平方米;本项目总投资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无组织有机废气,采取加强通风等措施,减轻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本项目在运营期所产生的无组织有机废气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厂房外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间无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产生及排放。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含油抹布。含油抹布单独收集,暂存在危废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 第23号)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

(五)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六)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需对重点防渗区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重点防治区包括危废暂存间:危废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危废间地面及裙角应进行防腐防渗处理。为确保防渗措施的防渗效果,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期的管理,严格按防渗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加强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及生产设施的管理避免废水跑冒滴漏,使防渗措施达到应有的防渗效果。

(七)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加强厂区四周及空地多种植树木,设立绿化防护隔离带。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措施。

(八)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2

托克逊县润田煤矿危废库房项目

哈密市永嵘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托克逊分公司

吐鲁番地区托克逊县克尔碱矿区

深圳市立恒环境技术评估有限公司

托克逊县润田煤矿危废库房项目位于吐鲁番地区托克逊县克尔碱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8°341.692,北纬43°422.343)。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危废暂存间;共15平方米;本项目总投资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无组织有机废气,采取加强通风等措施,减轻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本项目在运营期所产生的无组织有机废气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厂房外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间无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产生及排放。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含油抹布。含油抹布单独收集,暂存在危废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 第23号)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

(五)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六)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需对重点防渗区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重点防治区包括危废暂存间:危废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危废间地面及裙角应进行防腐防渗处理。为确保防渗措施的防渗效果,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期的管理,严格按防渗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加强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及生产设施的管理避免废水跑冒滴漏,使防渗措施达到应有的防渗效果。

(七)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加强厂区四周及空地多种植树木,设立绿化防护隔离带。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措施。

(八)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3

新疆澎湃动力石化有限公司9.54万立方米仓储建设项目

新疆澎湃动力石化有限公司

鄯善工业园区丘陵油田公路北侧,兰新线南侧

新疆澎湃动力石化有限公司9.54万立方米仓储建设项目位于鄯善工业园区丘陵油田公路北侧,兰新线南侧(中心地理坐标:东经90°25′24.773″,北纬43°04′45.887″)。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厂区总占地面积180667.57m2,建设总库容8.84万立方米成品油化工产品储罐、7000立方米甲醇储罐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本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7.7万元,占总投资的3.52%。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所产生的污染物为燃气锅炉天然气燃烧、储罐区呼吸及装卸挥发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以及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产生的无组织废气。燃气锅炉配套按照安装低氮燃烧+烟气外循环技术,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8m排气筒(DA001)排放;储罐区呼吸及装卸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送入油气冷凝回收系统冷凝回收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采取泄露检测与修复LDAR治理技术,减少动静密封点泄漏废气泄漏量。

本项目在运营期燃气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中SO2、烟尘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SO2:50mg/m3;烟尘:20mg/m3),NOx排放浓度满足《关于开展自治区2021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工作的通知》(新环大气发〔2021〕142号)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的要求。油气处理装置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限值执行 《储油库大气污 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20)中的相关规定(油气排放质量浓度≤25g/m3,油气处理效率≥95%)。储罐区边界执行非甲烷总烃浓度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1h排放限值的要求(10mg/m3),企业边界执行《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20)在的标准要求(企业边界任意1小时NMHC平均浓度值不应超过4 mg/m3)。

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排烟道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标准限值。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间所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和软化处理废水、油罐、油泵、管线冲洗水和初期雨水。生活污水(食堂餐饮废水须先经隔油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排入园区下水管网,最终进入鄯善县工业园区能源化工产业区污水处理厂处置;锅炉排污水和软化处理废水为清洁下水,直接排入园区下水管网,最终进入鄯善县工业园区能源化工产业区污水处理厂处置。油罐、油泵、管线需定期进行冲洗,产生的冲洗废水由专业的清罐公司拉运处置,不在项目区储存;初期雨水收集至雨水收集池(设置1座500m3),每次降雨后委托有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废滤筒、废分子筛、清罐油泥、含油废手套、废抹布等废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废滤筒、废分子筛交由厂家回收处理。清罐油泥、含油废手套、废抹布等废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危废暂存间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置。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 第23号)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

(五)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厚设备基底、设备缓冲器,在设备基座与基础之间设橡胶隔振垫,同时安装防震垫,吸声等降噪设备,运营期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六)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需对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重点防治区包括罐区、装卸区、地下管道、事故池、雨水收集池、污油罐和危废间。危废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危废间地面及裙角应进行防腐防渗处理;装卸区采取30cm厚P8抗渗混凝土+2mm厚HDPE防渗层进行防渗、防腐处理;罐区罐底采用基础填料层或原土夯实,上覆高密度聚乙烯膜,厚度不宜小于1.5m,由中心坡向四周,坡度不小于1.5%;膜上、膜下设置保护层,采用长丝无纺土工布,膜下保护层采用不含尖锐颗粒的砂层,厚度不小于100mm;地下管道采用高密度聚乙烯膜防渗层(厚度不宜小于150mm膜两侧设置保护层,采用长丝无纺土工布)或采用抗渗钢筋混凝土管沟或套管强度不低于C30防渗混凝土,厚度不宜小于200mm;事故池、雨水收集池、污油罐结构厚度不应小于250mm,抗渗等级不低于P8,且水池表面应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厚度不小于1.0mm)或喷涂聚腺等防水涂料(厚度不小于15mm)。一般防治区包括办公生活区、变配电室、门卫室、泵房等采用C30防渗混凝土(抗渗等级P8)面层12cm+砂石垫层20cm+基土压实(压实度>95%)。简单防渗区做好地面硬化。

(七)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加强厂区四周及空地多种植树木,设立绿化防护隔离带。

(八)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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