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鄄城县人民法院
拍 卖 公 告
鄄城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09月28日10时至2024年09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鄄城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鄄城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区号——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鄄城县建设街以北、舜耕路以西的舜耕烧烤广场一期2号楼2-102号商业房地产
建筑面积207.23平方米,建筑结构为混合,用途为商业,总层数为4层,所在层数为1-2层。房屋外墙防水涂料,铝合金门窗;一二楼内墙贴壁纸,瓷砖地面,格栅吊顶,内置不锈钢楼梯。标的物以实际交付为准。
起拍价:1985900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发布公告起至2024年09月27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拍卖程序:
1、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循环往复直至无人出价。
四、拍卖方式:
竞买人在公告期限内预交指定的保证金数额后,将获得相应的竞拍号,拍卖成交后保证金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预交保证金或拍卖不成交,在拍卖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
五、优先购买权、利害关系人:
1、拍卖财产,有优先购买权人应在不晚于本公告届满三日前向本院申报优先购买权;根据申报并经本院审核及确认后,即取得优先竞买人资格;届时未申报或逾期申报,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买且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被执行人及有关权利人存在下落不明等无法通知情形的,公告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财产权益的转移: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七、税费负担:
办理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过户所需承担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产生的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按照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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