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GR2024HB1001163 |
项目名称 | 潜江市园林街道办事处华苑小区213号房屋处置 |
转让底价 | 121.1008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4-08-2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9-04 |
资产概述 | 本项目房屋所有权证面积为304.5㎡,实测面积为656.62㎡;国有土地使用证占地面积为100.99㎡,实测面积为127.96㎡。外墙:一面防水涂料,三面水泥砂浆,入户防盗门、全封阳台。铝合金窗均设防盗网。权属证书未见现状建成年份,根据估价师经验和周边走访调查,本项目房屋建于2016年。 |
标的所在地 | 湖北省-省直辖行政单位-潜江市 |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本次转让的资产均未作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 |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转让标的没有办理规划许可证。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8-22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约定工作日为周期延期延长信息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方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由仙桃市利安资产评估事务所对本次资产转让项目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信达评字【2024】第1030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所转让资产的现状、性质、用途不持任何异议。2.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受让前须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并现场签订《现场查勘确认表》,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本项目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风险)而对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潜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且在签订相关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交至光谷联交所潜江公司指定账户,并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潜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在收到其支付的成交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支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4、本次转让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国家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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