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站系列病害问题整治 项 目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公告
编号( HFGYDQX-2024- 10 )
1. 工程概况
1.1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规模:
项目名称: 乌兰察布站系列病害问题整治项目 。
建设地点: 乌兰察布站 。
1.2 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实施范围和内容:
乌兰察布站贵宾通道四周落水管下部 4个沉砂池进行清掏,并做高分子防水材料一道。贵宾通道站台面清理回填塌陷坑及更换站台面砖,内里铺贴SBS防水卷材一道。真石漆破损脱落窜水导致掉皮,需铲除真石漆面600㎡,加固保温层,刮砂浆一道,外墙喷涂防水涂料。出站口、售票厅天沟铝塑板板缝间打胶,重做聚氨酯防水一道。
1.3 工程投资 估算 : 29 万元(估算) ( 最终结算价以第三方机构审批为准 ) 。
1.4 计划工期:总工期30天(以合同签订工期为准,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合同工期不做调整)。
1.5 质量目标: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竣工按部颁验收标准。
1.6 安全目标:杜绝行车、人身安全事故。
2. 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及相应安全考核证书,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需配备持有防水工程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1 名,以上人员均需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且必须在本单位工作(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
具有在有效期内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证书(含)以上,《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证书(含)以上。
2.2 近3年(2021年至2023年) 投标人须提供 类似 施工不少于三 项 的业绩证明材料。
2.3 近3年(2021年至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投标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要求提交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须提供 2021 年至 2023 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4 申请人在2021年至2023年(近3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际;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中级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请人未被纳入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申请人及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申请人自行承诺、附官方网站查询页并盖单位章。
2.5申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与该工程设计单位无行政隶属关系,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投标方需按照材料技术要求做出质量承诺。将该内容写进承诺书里(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材料造假、质量劣质不合格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停工,并追究投标方的法律责任。)项目中标后由招标方对施工材料随机抽检并送至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由中标方承担检测费用。质保期为 5 年,投标方需承诺在 5 年内屋面发生任何非人为损坏的漏雨问题,均无条件进行维修补漏。
3.申请文件递交
凡有意参与该工程的单位,请于 2024年 5 月 15 日 8 : 00时至2024年 5 月 15 日 1 4 :00 同招标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房建公寓段)递交电子版申请文件,邮箱号 hngcb47615@163.com,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单位,带正式纸质申请文件(1份),参与摇珠法确定成交候选人,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均不予受理。
4.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4.1申请函。
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4.3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4.4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5申请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4.6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以及无行贿犯罪书面承诺,承诺书内要明确违约责任。
4.7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4.8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国家铁路局网站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结果截图及承诺。
4.9是否响应采购项目相关要求。
4.10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与公告一致)。
4.11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表(附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的资格证书、身份证明及社保证明)。
4.12财务状况证明资料。
4.13 近三年诉讼或失信行为情况。
5.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土地房产部。
地址 :呼和浩特市锡林北路28号
电话 :0471—2242425
6. 建设管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房建公 寓段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车站后街 1号
联系人:陈佩芳
电话: 0471-2243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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