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投标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 3.2许可认证: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 ISO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物资须具有有效的中铁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依据 TB/T 2965-2018 颁发的 CRCC 认证证书。 3.3财务能力: (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 3 年(2019 年~ 2021 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登记注册时间在2021年以后的,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4供货业绩: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近 3 年(2019年1月1日以来)铁路建设项目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以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近 1 年(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由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依据 TB/T 2965-2018 出具的产品全项目质量合格检验报告。 3.6履约信用: (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 ②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 1 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3.7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