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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
招标公告
烟台市专门学校改建工程-防水专业分包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烟台市专门学校改建工程,招标人为烟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烟台市专门学校改建工程
2.2工程地点:海阳市徐家店镇原海阳二中
2.3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2.4建筑面积:17751㎡
2.5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设计变更等设计文件涉及的内墙防水、室内地面防水、屋面防水等工程。
2.6计划工期: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5月31日。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7质量要求:按图纸设计的要求施工,质量、规格必须达到合格要求,并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程》(CECS 196-2006)、《屋面防水施工技术规程》(DBJ 01-93-2004)、《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GB/T 23445-2009)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并执行烟建集团有限公司和烟建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建筑安装分公司的质量管理规定和制度:《工程质量验收交付标准》(YJZL-001-2022)、《建筑安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操作手册(土建)》、《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等,达不到约定标准的,分包方除修复到约定标准外,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2.8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一: 本工程无预付款,次月25 日前,按审定后的月工程量的60%(其中包括100%的人工费)支付给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工程量的70%,经财政部门审核后付至已结算金额的95%(上述付款含不低于20%的商业承兑汇票),留结算金额的5%作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保修期为五年,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付款周期有一定的时间,因各种原因可能延迟,分包人不能因为承包人付款时间的延迟而停止施工。上述付款中,包含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
(2)付款方式二:本工程无预付款,次月25 日前,甲方按审定后的月工程量的60%(其中包括100%的人工费)支付给乙方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工程量的70%,经财政部门审核后付至已结算金额的95%[结算额的20%以甲方从任一建设单位抵入的任一房产(房产的具体位置、楼号、楼层、单价等以建设单位抵入为准)或物资抵顶],留结算金额的5%作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保修期为五年,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付款周期有一定的时间,因各种原因可能延迟,分包人不能因为承包人付款时间的延迟而停止施工。上述付款中,包含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
根据中标单位报价情况,由双方协商选定上述付款方式的一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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