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山花苑(一期、二期)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XE-TQ-GK-2025-GC-0004-1
1、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政府的韩山花苑(一期、二期)修缮工程已经获得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镇财政,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通过本次招标确定施工单位。
2、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塘桥镇韩山花苑;
(2)工程规模:1、2、3、4、25号楼外墙面原涂料处铲除,局部重新粉水泥砂浆后刷外墙涂料;1-12、25-27号楼楼梯间原涂料处铲除局部防水后刷外墙涂料。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25年3月1日计划开工,2025年7月28日计划竣工,工期150日历天。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1、2、3、4、25号楼外墙面原涂料处铲除,局部重新粉水泥砂浆后刷外墙涂料;1-12、25-27号楼楼梯间原涂料处铲除局部防水后刷外墙涂料,合同估算价224.5万元。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项目负责人允许申请标段数:1。
5、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选派项目负责人条件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业绩:投标人2022年2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17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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