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中心小学(培本校区)门窗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中心小学
招标代理:宁波耀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中心小学(培本校区)门窗改造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 设 地 点: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中心小学(培本校区)
建 设 规 模:铝合金推拉窗384m2,防火门135m2,外墙防水涂料930m2,内墙涂料1222m2,天棚涂料628m2。
项 目 总 投资:/
招 标 控 制价:359275元
计 划 工 期:15日历天
招 标 范 围: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中心小学(培本校区)门窗改造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工程施工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标 段 划 分:1个
质 量 要 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 全 要 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4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5 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任何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余同)中的未解锁项目视同为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资料。
3.6 其他:
(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要求完成录入(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完成录入)。
(3)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之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之日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 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服务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 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08月 03日9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四楼开标室(天童南路与明山路交叉口,红绿灯旁,姜山实验中学斜对面)。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中心小学
招标代理人:宁波耀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银亿都会国际11楼
联系人:陈忠杰、张工
电话:0574-83085320、18357406357
9、备注
9.1所有投标人严格落实测温、扫场所码、戴口罩、扫场所码等防控措施。同时所有投标人员需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未出示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招标人(代理人)有权拒绝其投标)。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完成投标文件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9.2 投标文件的开启、唱标等活动视情况采用在线微直播形式,所有投标人可线上关注开标情况。
9.3 疫情防护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公共交易站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备注:如开标当日疫情已解除,第 9.1、9.2、9.3 条款自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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